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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手册

作者:平和县总工会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7-02-27
编辑:县总工会 点击数: 字号: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手册---平和县总工会“1+X”工会经费专项督查学习资料

一、工会经费属于“公款”的范畴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三、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四、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五、规范工会财务收支管理

六、工会经费收支八不准

七、工会会员应享受福利

八、责任

为规范行政企事业基层工会财务管理,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进一步做好“1+X”工会经费专项督查工作,促进工会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会计法》,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福建省总工会与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会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闽工〔2012〕95号),《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办法》(闽工〔2016〕72号),福建省总工会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代征工作的通知》(闽工〔2016〕72号),漳州市总工会与漳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依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问题的通知》(漳工〔2011〕137号),中央“八项规定”等,结合1+X工会经费专项督查有关政策要求,现就有关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整理成册,以便学习贯彻、参照执行。

一、工会经费属于“公款”的范畴

工会经费是服务职工、服务工运事业的资金,“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除了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外,还包括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等等。因此,工会经费的性质具有公共财产属性,当然属于“公款”的范畴。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三、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一)会员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按月基本工资千分之五向工会会员组织缴纳的会费,并及时存到工会账户。

基本工资:公务员包括岗位工资和级别工资;事业干部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临时工、聘用合同工是指最低工资标准。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国库发工资部分的工会经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由同级财政全额列入年度预算,在下达预算指标中单列,并及时拨付。

国库发工资以外的部分或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按月将其中60%部分的工会经费拨缴至本单位基层工会;40%部分的工会经费上缴上级工会组织,其中19%上交市总(市2%,省10%,央7%),21%留县总,也相当于40%总额中47.5%上交市总,52.5%留县总。条条企业:2%(企业60%,县总10%,省产业工会30%)。

未建工会的单位:按工资总额2%缴纳工会筹备金和按工资总额0.5%缴纳补偿金。

工会经费应于每月15日前主动缴纳,逾期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滞纳费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国库发工资以外的单位,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县地税局代征。

应注意问题:少提、漏提工会经费。

有的基层工会未将临时工、聘用合同工列入计提工会经费范围;有的未将文明奖、绩效奖等列入计提工会经费范围,造成少计提和漏提工会经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政府补助的活动经费作“政府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包括工会收到行政拨付的劳动竞赛经费、工会换届会议经费、工会开展活动经费等补助以及行政转拨政府按照规定给予工会的各项补助。

行政补助工会应注意事项:

1、企业和自收自支的单位对单位工会的补助应实行一事一补原则。

2、补助应附申请报告、工会举办活动的方案、经费开支的预算。

3、补助金额不得大于活动开支金额,否则多余部分视同“小金库”。

4、补助经费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发放津补贴和节日慰问品。

(五)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等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工会资产盘盈、工会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公益性的捐赠收入等。

四、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1、职工活动支出:工会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费。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

(2)文体活动费。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的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教育费。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报刊以及资料费;有的单位举办长跑发毛巾等。

工会开展文体活动应注意事项:

①应有工会开展活动的文件通知、活动方案。

②购买奖品应注明品名、数量、单价,超过1000元应通过银行转账,活动奖品应附签领单。

③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各种比赛活动购买运动服装应附签领单,每人金额控制在500元以下。

④举办各种比赛活动的奖金应按规定设置,控制在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每人500、400和300元,不得实行普惠制;可购买运动员短期意外保险。

⑤活动人员的签到表。活动期间可安排工作餐,不得发放伙补贴。

⑥春游秋游可按规定用餐,但应附用餐名单。

⑦组织活动租赁车辆应附租赁合同书。

(4)其他活动支出: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支付的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等各项支出。

工会经费支出应注意事项:

①津补贴等方面

违规发放津补贴主要有:发放年度考核奖金、配套稿费、论文奖励、评审费、加值班补贴、会议伙食补贴、文体活动获奖配套奖金,“六一”过节费、子女升学助学补助,在行政账户上列支职工福利,以现金方式发放节日慰问品、兼职工会委员的补贴等。

②差旅费管理方面

违反当地《差旅费管理办法》,不符合规定有: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自带车辆报销市内交通费,报销途中餐费和私车加油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全额报销交通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等。

2、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协调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等。

维权支出应注意事项:

①会员生病住院和直系家属发生住院的慰问,首先从行政福利费报支,不足部分再从工会经费列支,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制定慰问标准。

②不是工会会员的慰问不得在工会经费报支。

③会员的红喜事不得慰问。

3、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费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等。

业务支出应注意事项:

①有的单位支付会议费用,未附会议通知、参加人员签到单。应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预算表、会议结算表、会议正式发票、电子结算清单。

②差旅费报销没有按当地财政规定:未附《工作人员出差人员审批单》、车票报销不得使用的士车票。

4、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构建等资本性支出。

《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工会各项支出,如工会资产盘亏、工会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支出、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等。

五、规范工会财务收支管理

(一)依法收缴经费、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分成规定。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收缴和留成经费,不得截留和挪用工会经费,不得擅自改变经费分成比例,不得以“赞助费”“捐款”等名义抵顶上缴经费。违者按照有关法规、制度予以严肃处理,并在评先评模时予以“一票否决”。

(二)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工会内部财务会计监督。基层工会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严格执行工会的财务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现金和会计管理制度。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工会财务违法乱纪行为。要认真执行国家财政和上级工会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严禁作假账,帐外设账、私设“小金库”;严禁将不属于工会账户核算的资金列入工会账户;严禁乱支乱用工会经费;严禁扩大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严禁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严禁用工会经费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严禁用工会经费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严禁工会账户成为行政违纪违规开支的“防空洞”;严禁使用白条入账。

工会负责人要切实承担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财务管理应注意事项:

1、票据管理存在内控漏洞。

有的单位票据的保管、使用,款项的收取为同一个人。

2、购置大宗办公用品未通过政府采购,自行购置。

有的单位购置空调、电脑,未通过政府采购,自行购置。

3、往来账清理不及时。

有的单位往来账中“借出款”、“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挂账时间达到5年以上,长期未进行账务清理。这种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清理。对确实无法收付的款项,应按照全国总工会印发《工会经费呆账处理办法》(总工发〔2002〕20号)的规定处理。

六、工会经费收支八不准

为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及其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原则、范围、严格使用作出了全面规定。

工会经费不滥用,牢记“八不准”: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注意:一般情况下,工会经费不宜用于对外捐赠,特别是基层工会,相关捐赠行为一定要慎重。

七、工会会员应享受福利

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费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未缴纳会员费的会员不得享有节日慰问品(每人年1000元以内)和生日蛋糕(每人年200元以内)的待遇。

八、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也要被问责

党规党纪依据:

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了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进行问责。

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平和县总工会编

                                                                                                                                           2017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