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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强化责任追究推进殡葬改革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6-12-05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漳州新闻网讯(张少华 叶俊山 张福昌)2016年12月1日零时起,平和县全面施行遗体火化制度。据了解,为落实省委巡视关于平和县殡葬改革落后的整改要求,今年以来,该县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努力推进遗体火化区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殡葬管理,移风易俗,保障殡葬改革顺利推行,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民政局出台《平和县违反殡葬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凡本县行政区域内人员死亡后,遗体均应实行火化;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要求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及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和职工,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做殡葬改革的带头人。《细则》规定,凡是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和职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乡镇、村(居)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的违反殡葬改革法律法规的行为制止、查处不力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此外,《细则》还对医疗机构和殡葬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做出相应规定。

平和现有16个乡镇(场)、256个村(居),全县总人口61.3万人。早在2005年,该县就选取东半县6个乡镇作为遗体火化推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