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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今起有变化啦!怎么变?快来看!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6-12-02
编辑:县供电公司 点击数: 字号:

为规范供用电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省物价局近期发布《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供用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县公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此前与此通知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均以本通知为准。

这次供用电服务收费调整具体包括了哪些客户?

影响较大的是低压用户,原来是自己可以去找工程队做,现在是由供电企业统一收费、统一建设。

对客户有什么好处?

原来是客户自己找工程队,所用的材料、技术标准不一致,安装质量、收取的费用也不尽相同,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在是由供电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实现全省低压业扩收费标准统一、管理模式一致、技术标准一致、装表接电标准化。可以节省客户找施工队的时间,并能够保证安装质量和保证高质量的供用电服务。

同时,现在取消了变更用电性质或变更户名手续费、接电前检查复查费、初勘费等3项收费项目。

供用电服务收费有哪些变化?

1、12月1日前办理的业务(在途)是否可以按新标准执行?

答:截至2016年12月1日,如在途流程现场还未施工,您可自主选择按原有收取标准或按新标准执行,但须和施工队协调,妥善处理,避免违约。

2、11月底办理过户,已收取10元过户费,是否可进行退费?

答:2016年12月1日起,取消过户费收取,如您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缴纳过户费发票、签订合同的,过户费不退。

3、新申请三相电表新装的如何收费?

答:供电企业是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供用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6】335号)要求执行,全省统一一次性收取材料费,零散低压新装用户,单相300元/户,三相直接式1980元/户,三相间接式2830元/户。

4、之前申请低压用电新装,工程都是自己联系施工队处理,现在怎么都转由供电企业处理?

答: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供用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6】335号),零散低压新装用户工料费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供用电服务收费项目,供电企业应严格依据物价局文件要求执行。

5、客户申请移表,具体收费标准多少?

答;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供用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6】335号)通知,用户申请移表,单相60元/户,三相140/户。

6、非居民客户申请新装,还要不要再收取初勘费?

答: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供用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6】335号)文件要求,2016年12月1日起,不收取初勘费。

7、客户反映新装申请,需装设多个表,收费是否会增加?

答:用户申请安装主分表时,新装申请以户为单位,以主表所对应的标准收取新装用户工料费,原则上低压用户不同时安装两架并列表。费用按最高标准收取一次,比如同时申请单相和三相,按三相费用标准收取。

8、申请低压用电增容,具体如何收费?

答:零散低压增容用户,只涉及换表的不收取工料费;由单相增容至三相直接式的,按户一次性交纳工料费1980元;由单相表增容至三相间接式的,按户一次性交纳工料费2830元;由三相直接式增容至三相间接式的,按户一次性交纳工料费2830元。

9、要办理赔表,具体收费标准多少?

答:电能表损坏无法修复的按上一年度中标价格的平均价收取。

供电企业员工如果没有按照上述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您可以向95598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