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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发话了,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

作者:平和县总工会 来源:全国总工会 时间:2016-10-14
编辑:县总工会 点击数: 字号: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10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六个成为”

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

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

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

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

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习总书记就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组织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是什么关系?

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开好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落实它的各项职权,是搞好企业民主管理,确立职工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保证。

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在现阶段主要是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直接管理的权力有所区别。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主要体现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或称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

要开好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注意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选好职工代表,认真确定大会的中心议题,搞好大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程序进行,并形成有关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

1、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人数的规定,各地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可以依从地方法规的要求。

2、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县级以下一定区域内或者性质相近的行业内的若干尚不具备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联合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

3、集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召开集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知情权、建议权、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具体有以下主要内容:

1、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

3、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4、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还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制成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关系

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工会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征集议案,提出议题的建议,提请大会审议。

工会应当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向企业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报告上级工会。

工会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具体职责是:

1、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

2、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3、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

4、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5、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

6、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监等监督活动;

7、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8、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9、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