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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存量房实行网签备案制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6-08-24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漳州存量房(二手房)开始实行网签备案制,从而实现交易信息透明及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也就是二手房中介商)行为的作用。这是记者昨日从漳州市住建房获悉的。

  网签备案制,也就是说,在漳州市辖区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存量房交易时,应通过漳州市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从事存量房网签备案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和申请入网授权,方可使用网签备案系统。

  网签备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存量房交易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在房产交易中心自助交易系统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二是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存量房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为交易双方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

  据了解,网签备案实行网签备案,可以防止“一房多卖”和“阴阳合同”,保障购房者权益。买卖双方通过网签备案时,购房者可第一时间知晓房源及房屋权属的真实性,避免发生卖出方恶意欺诈的行为,减少买卖双方的矛盾与纠纷。(记者萧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