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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文明共建、文化共享” 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6-07-21
编辑:文明之窗 点击数: 字号:

各级文明单位:

       《关于落实“文明共建,文化共享”工作计划的通知》是今年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文明单位考评必查内容。请各级文明单位务必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平和县文明办

 

漳文明办〔2015〕39号

 

关于落实“文明共建、文化共享”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市直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文明办关于落实“文明共建、文化共享”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5〕33号),推进文明共创文化帮扶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   工作任务

1.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要把“结对子、种文化”的结对帮扶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体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实现文化惠民。在新一轮文明创建过程中,把文化共建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各级文明单位与街道社区、乡镇文化单位等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有效推动文化共建工程落实落地,促进文明共建和文化共享。

2.全国文明单位要根据“党建富民强村、驻点村、城乡结对、挂点社区”的安排或选取一个街道社区、乡镇村落实“一对一”文化结对共建帮扶,每年至少集中开展4次共建活动。

3.省、市级文明单位要按照属地责任制,层层落实“一对一”文化共建结对帮扶工作。市属机关企事业及参赛行业主管部门的省、市级文明单位根据“党建富民强村、驻点村、城乡结对、挂点社区”的安排或选取一个街道社区、乡镇村落实“一对一”文化结对共建帮扶工作。省级文明单位每年至少集中开展3次文化共建活动。市级文明单位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文化共建活动。由于客观原因难以落实“一对一”文化共建结对帮扶工作的部分省、市级文明单位可以采取“二对一”或“三对一”等多个单位共同联合的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4.区县级文明单位原则上也要求开展落实“一对一”文化共建结对帮扶工作。由于客观原因难以落实“一对一”文化共建结对帮扶工作的区县级文明单位可参照省市级文明单位“多对一”的做法。

5.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要积极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制定鼓励政策,搭建工作平台,发动鼓励更多有文化一技之长的志愿队伍和志愿人员参与到文化共建中。市及各县(市、区)培育的志愿品牌队伍,要主动与所在地村镇(社区)结对共建,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基层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对于活动开展成效明显的志愿服务团队,在项目、资金扶持上将酌情优先考虑和重点安排。

二、   帮扶内容

1.文化设施建设。帮扶结对街道社区、乡镇村建设文化文明墙、文化文明亭、生态文明路、健身坪、公益电子屏、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文体健身中心等文化设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受帮扶街道社区、村镇群众打造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空间,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2.文化阵地帮扶。帮扶结对街道社区、乡镇村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修复古厝、古庙、古桥、古井、古树等。利用现有文化阵地,定期举办文化讲坛,引领群众学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破除生活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尚。

3.种文化活动下乡。培育一批文体骨干,建设一支来自民间、扎根基层、作用突出的基层文化队伍,定期开展集体观影、文艺演出、棋牌比赛、广场舞、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4.志愿服务活动下乡培育志愿服务品牌队伍,组建志愿服务小分队,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环保、医疗、助学等志愿服务活动。每季至少深入基层开展1次以上文化类等志愿服务活动。

5.结合职能特色帮扶。各共建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教下乡”、“送文化服务下乡”等特色活动,印发“文明家庭”手册,组织对结对街道社区、村镇群众进行文明知识教育,注入文化帮扶文明共建内容,使文化帮扶与扶贫帮困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广大公民基本文明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三、   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共建单位要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结合实际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保证结对共建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并做好“结对帮扶协议书”、图片资料,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以备检查。

    2.加强督查,推动共建。各级文明办要按照属地原则,并参照市文明办的做法,负责把所辖区“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新一届各级文明单位动态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对“一对一”文化共建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建立结对共建工作汇报制度,组织各结对文明单位和结对乡镇村、街道社区自查和考评,及时掌握情况,记录在案,定期召开情况汇报会,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

3.加强宣传,推广经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一对一”文化共建活动给予广泛宣传报道,及时介绍各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受帮扶方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宣传教育,使“一对一”文化共建活动深入人心。

 

 

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